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9〕103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毕节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张光奇(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
  周 宏(行署副秘书长)

  余大亮(地区教育局局长)

  袁德琴(地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
  雷明礼(地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

  章剑平(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周兵志(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 超(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朱 平(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玉柱(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春(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