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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票发行上市工作的意见(2009)[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发布日期:2010年2月10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10日)废止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票发行上市工作的意见
(洛政〔2009〕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数量,培育一批能带动我市经济发展、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大企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上市后备企业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06〕86号)要求,现就推进我市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企业自愿、政策扶持”的原则,有重点地选择一批高成长性企业,通过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等方式,加快其进入资本市场的步伐,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我市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目标

  “十一五”期间基本目标:加大上市公司培育力度,丰富后备上市资源,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数量,实现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再融资。

  (一)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对40家后备企业分梯次进行重点培育,完成20家企业上市前的资产重组和改制工作。同时要抓住国家即将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机遇,对洛阳市省级以上认证的350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和培育,争取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上市,提升其核心竞争力。

  (二)不断壮大上市公司队伍。“十一五”期间,争取8-10家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力争突破100亿元。

  (三)充分发挥现有上市公司再融资功能。“十一五”期间,一拖股份、轴研科技实现1-2次再融资,力争募集资金5亿元,洛阳玻璃通过重组提高盈利能力,力争实现再融资。

  三、分梯次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扩大股票市场融资规模

  (一)按照“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建立企业上市后备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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