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负责对饭店超范围经营碳烧烤进行治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积极配合治理的予以处罚。
市卫生局:负责对室内、院内或空闲场地无证烧烤进行治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积极配合治理的予以处罚。
市工商局:参与全市无证烧烤的治理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全市无证烧烤的治理工作;负责对烧烤产生的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负责治理过程中的秩序保障,依法打击阻挠治理活动的不法人员。
各城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各区城建监察大队对占道烧烤进行处罚和取缔,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无证烧烤进行集中整治。
媒体单位:洛阳电视台、洛阳日报社、洛阳广播电台负责对治理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四、实施步骤
集中治理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市环保、工商、卫生、城管部门,对治理范围内的烧烤进行普查;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露天无证烧烤的通告》,组织各区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进行治理工作部署。
(二)宣传教育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一是在市属媒体上刊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露天无证烧烤的通告》;二是由各区政府组织环保、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参加,由治理责任单位向无证烧烤商户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1日后)。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由各区政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伍,由市环保局对饭店超范围经营碳烧烤进行治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积极配合治理的予以处罚;由市卫生局对室内、院内或空闲场地无证烧烤进行治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积极配合治理的予以处罚;市城管部门对占道烧烤进行处罚;市公安局负责对烧烤产生的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对无法界定责任单位的无证烧烤,按照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