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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集中治理市区露天无证烧烤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环保局:负责对饭店超范围经营碳烧烤进行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积极配合治理的予以处罚。

  市卫生局:负责对室内、院内或空闲场地无证烧烤进行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积极配合治理的予以处罚。

  市工商局:参与全市无证烧烤的治理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全市无证烧烤的治理工作;负责对烧烤产生的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负责治理过程中的秩序保障,依法打击阻挠治理活动的不法人员。

  各城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各区城建监察大队对占道烧烤进行处罚和取缔,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无证烧烤进行集中整治。

  媒体单位:洛阳电视台、洛阳日报社、洛阳广播电台负责对治理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四、实施步骤

  集中治理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市环保、工商、卫生、城管部门,对治理范围内的烧烤进行普查;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露天无证烧烤的通告》,组织各区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进行治理工作部署。

  (二)宣传教育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一是在市属媒体上刊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露天无证烧烤的通告》;二是由各区政府组织环保、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参加,由治理责任单位向无证烧烤商户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1日后)。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由各区政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伍,由市环保局对饭店超范围经营碳烧烤进行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积极配合治理的予以处罚;由市卫生局对室内、院内或空闲场地无证烧烤进行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积极配合治理的予以处罚;市城管部门对占道烧烤进行处罚;市公安局负责对烧烤产生的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对无法界定责任单位的无证烧烤,按照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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