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和减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市级减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使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拟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与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调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评价、治理。
市建设局:负责防灾减灾工程的建设管理,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及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负责城市排涝保安设施安全运行。
市交通局:负责防灾减灾工作期间的公路、水运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运输车辆、船舶的征集和调配,并负责减灾物资的紧急运输。
市信息产业局:组织协调公共网、广电网和其它专用网防灾减灾信息的传递和互联互通,以及防灾减灾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工作。
市农林局:结合实际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组织全市农业防灾抗灾以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防治工作及有关科普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负责全市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减灾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市卫生局: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重大灾害性事件伤员救护工作、重大疫情的紧急处置和灾后防病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提出防洪抗旱、水土流失、水利工程等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组织全市农业抗旱、排涝、防冻工作;监督管理城市防洪工作,收集、监测、发布流域降水、旱情信息,承办全市水土保持的减灾工作;组织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有关科普宣传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防灾、减灾区域的环境统一监管;负责提供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等有关资料;做好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工作;负责灾害发生区域的环境监测和环境预报工作,做好灾害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灾害区域的环境恶化。
市广电局: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发生灾害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
市统计局:负责收集灾情损失情况、提供其他统计信息;承办市综合减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
市安监局: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科普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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