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14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镇江市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已经市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全市综合减灾工作。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镇江市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综合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减灾工作,推进综合减灾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市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承担全市综合减灾和抗灾救灾协调工作;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分析、灾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牵头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市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镇江军分区:负责组织调配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修订和完善全市重大自然灾害的抗灾、救灾预案;统筹管理全市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统一上报灾情,提供有关减灾信息;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我市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办理综合减灾交流与合作的有关事宜;负责市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减灾工程的规划、设计、立项、建设和验收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组织救灾所需食品、物资的紧急调运,保障灾区物资的供应,协调市各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开展综合减灾知识教育活动,在大中专院校开展安全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协助组织院校从事减灾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减灾活动。
市科技局:协同组织全市科技力量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进行攻关研究,并给予立项支持。
市公安局:负责重大防灾减灾活动现场的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的维护,以及出现重大灾害期间社会秩序的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