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委书记和市长信箱”办理质量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15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是市委、市政府转变作风、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平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领导信箱从无到有,影响力从小到大,办理效果逐步呈现,受到省政府办公厅的肯定和推广。但是,仍然存在少数单位领导重视不够、问题解决率不高、回复内容推诿应付、超时限答复等问题,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领导信箱办成调动积极因素、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的“助推器”,现就提高领导信箱办理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信箱办理领导
提高“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办理质量的关键是领导重视。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信箱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办理。来信人反映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重要问题要亲自调查、亲自协调、亲自办理。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一个职能处(科)室具体承办,并将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公布于众。要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坚决杜绝敷衍塞责。
二、提高信箱办理质量
(1)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对来信人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应该即时即办,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办、拖办。
(2)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解释清楚。对来信人反映的问题,如果一时不能解决,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回复。要告知来信人不能解决的原因,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解释清楚。回复内容必须具体实在,不可大而化之、模棱两可。
(3)确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认真采纳。对于来信人的意见和建议,要明确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如可行要立即采纳;如需请专家论证,也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先回复来信人受理情况,然后抓紧论证,将结果回复来信人。
三、规范信箱办理程序
承办人下载信件后,要经单位主要领导阅批后办理;答复内容要经主要领导签发后再报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审核无误后回复来信人,并按规定网上公开,同时做好分类统计。下载件和答复件都要编号存档。要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建议和咨询类的,7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调查处理的,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法律法规明确时限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