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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办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针对服务外包产业网络化、信息化的特点,各银行要根据园区的建设情况,合理规划布点,及时设立自助银行,拓宽金融服务渠道,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适当提高信贷风险容忍度

  服务外包是新兴产业,很多企业的发展处于初创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各银行对于基本符合贷款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适度放宽授信质量考核要求、授信审核条件,建立适合服务外包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和奖惩办法,适当提高信贷风险容忍度。

  七、发挥园区资产担保作用

  各园区充分发挥多年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担保作用,落实登记和评估手续,为本园区内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或反担保支持。

  八、发挥担保机构担保作用

  各市(县)、区指定1-2家担保公司,为本地区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引导市再担保公司为担保公司的服务外包企业贷款担保提供再担保。

  九、推动骨干企业上市融资

  鼓励和引导服务外包企业上市,借助资本市场提升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将进入国内服务外包50强的企业列入上市重点扶持计划,重点指导,重点推动。各园区分别列出3-4家潜力大、前景好、入围“123”计划的骨干服务外包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给予重点培育。

  十、推动优质企业发行债券

  鼓励发展前景好、资信优良的服务外包企业发行债券,筹集长期资金。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各银行和证券机构积极帮助服务外包企业做好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的发行承销和推介服务。

  十一、引导创投企业参与投资

  根据《无锡市创业投资引导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无锡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暂行办法》规定,用好创投引导和补偿资金,鼓励创投机构投资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优秀初创企业成长壮大。

  十二、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大力发展科技保险,积极推动保险公司提供适应服务外包企业产品研发、技术设备出口、出口收汇、商账追收等业务特点的保险产品,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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