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办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外经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
市外经局、市中小企业局 2009年6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升级,实现“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目标,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
各银行与园区要积极对接,足额授信,按期放款,为园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加大服务外包企业信贷投放
各银行要不断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针对服务外包企业发放贷款,积极做好服务外包企业项目开发、设备引进、人才引进和流动资金的信贷服务。
三、发展多种银行信贷产品
各银行要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开发质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学员培训学费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并购贷款以及贸易融资产品等适合服务外包企业的信贷产品,提供差异化信贷服务,满足服务外包企业融资需求。
四、建立银行专营服务机构
各银行要全部设立服务外包中小企业专营服务部门或机构,提高对服务外包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鼓励银行在园区设立重点服务于服务外包企业的分支机构,提供专门服务。
五、设立园区自助银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