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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淄政发〔2009〕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也是我市新兴产业。当前,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面临深度调整,制定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保持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稳定增长,加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切实做好加大投入、自主创新、优化环境、扩大内需、稳定出口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市经贸委另行印发,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一并抓好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淄博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2011年)

  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在当前国际市场需求急剧下降、全球电子信息产业深度调整的形势下,振兴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着力以引进消化先进技术带动自主研发,以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推动产业发展,对于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培植我市信息产业的比较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应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的能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及发展优势
  (一) 现状
  1.产业规模及经济效益实现稳定快速增长。2008年,全市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131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5.5亿元,同比增长44.3%;实现利润8.16亿元,增长68.94%;实现利税14.57亿元,增长58.02%。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规模居全省第6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2.82亿元,增长40.96%;实现利润7.72亿元,增长69.35%;实现利税13.89亿元,增长58.39%。软件业产业规模居全省第5位,实现软件业务收入2.75亿元,增长38.99%,高于全省软件产业平均增速1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4373万元,增长51.2%,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9个百分点;实现利税6865万元,增长42.82%,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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