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淄政发〔2009〕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是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制定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机遇意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切实按照《规划》要求,积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企业联合重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确保我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市经贸委另行印发,请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并抓好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淄博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2011年)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是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山东省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围绕《淄博市机械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立足淄博装备制造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现状
1.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我市装备制造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能够为多领域装备配套、具有一定特色的装备工业生产体系,是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械、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金属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等7个行业,35个类别。其中泵类产品、交直流电机、牵引电机、制瓶机械、造纸机械、搪玻璃设备、建材水泥机械、中低速船用柴油机、化工设备、轻型载货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产品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部分产品产量、品种、质量等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2008年,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600余家,实现销售收入520亿元,工业增加值133亿元,实现利润29亿元,利税54亿元,完成出口交货值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