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筹备建立江苏省交通行业职工文艺体育骨干人才库的通知
(苏交工〔2009〕8号)
全省交通行业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胆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交通职工文化事业建设道路和人才培育途径,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交通行业文化软实力,强化交通职工文化管理人才、专业艺术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支专兼职文艺骨干队伍,为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提供有力支撑,促进交通行业文化的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筹备建立省交通行业职工文艺体育骨干人才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抓住“发现、培养、使用”的三个环节,努力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水平一流”的文体骨干人才队伍,进一步促进交通行业文化建设,为建设和谐交通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基本推荐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2、交通行业在册职工(含合同制职工)。
3、有较突出的文艺体育特长,接受过一定专业训练或培训,具备一定的运动、艺术水平,曾在地(市)级以上文艺体育活动中获奖。
三、人才推荐办法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具体由工会负责牵头,对本单位职工中的文艺体育人才进行梳理,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不断发现和培养文艺体育骨干,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职工,及时建档,为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奠定基础。
2、请各单位在摸底的基础上择优填报《江苏省交通行业职工文艺(体育)骨干人才推荐表》(见附件),于5月29日前报送省海员交通工会组宣部,并将推荐表格的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yxn@jscd.gov.cn,联系人:杨夏宁,联系电话:025-52853013,传真:025-52853025.
3、省厅将会同有关专家共同研究、审定,四季度正式行文公布。今后,各单位发现符合条件的文体骨干人才,请及时补充推荐,不断充实人才库的力量,省交通行业文体骨干人才库名单每年底更新公布一次。
四、人才培养方式
凡进入省交通行业文体骨干人才库的成员,省厅将给予培训、宣传,代表省厅参赛获奖后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