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9年市区便民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9〕87号)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2009年市区便民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石家庄市2009年市区便民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便民市场建设改造是今年市政府确定的为人民群众办好的38件实事之一。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方便生活、规范经营”的原则,以2平方公里服务范围为单元,以800-1000米为控制半径,进一步加大市区便民市场建设改造力度,提升市场档次,改善市场环境,增加就业机会,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为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和实现“三年大变样”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今年市区建设改造便民市场60个,其中,规划新建23个、改造提升37个。按照区域划分,桥东区新建3个,改造提升6个;长安区新建4个,改造提升6个;裕华区新建5个,改造提升4个;新华区新建4个,改造提升11个;桥西区新建7个,改造提升8个;高新区改造提升2个。
三、建设标准
便民市场建设和改造具体标准按照《石家庄市市区市场建设和规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08〕98号)附件3《便民综合市场建设技术规定》执行。建设改造方案须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并严格执行。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目标管理。市区便民市场建设改造由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要成立由商务、市场管委会、城管、街道办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将便民市场建设改造任务落实到每个市场、每个产权单位、每个责任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并加强协调调度,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市区便民市场建设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