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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9〕174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做好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自查工作,省局制定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督导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督导方案

  为做好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20号)要求,及总局召开的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特制定本督导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任务
  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跟踪企业自查进度,解答企业遇到的问题,督促企业填写相关工作底稿或制作相关资料,发现税收征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提出强化征管、堵塞漏洞的有效措施,促进税收收入增长。
  二、工作对象
  总局关于对定点联系企业开展税收检查的11户企业中,涉及河南的有9户企业,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公司、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大唐集团和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上述企业在河南设立的各类分公司、子公司共有106家(详见附件1),为此次督导工作的对象。
  三、工作方式
  为加强对督导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税收自查工作的指导及有关问题的处理。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李廷廷
  副组长:魏庆芳、刘木生、杨贵荣、段晨霞、韩玉民、李天星
  成 员:由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货物和劳物税处、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稽查局相关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省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地的督导情况进行检查。
  各省辖市局要成立由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牵头,征管和科技、货物和劳物税、所得税、稽查部门参加的督导组,指导本地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成员企业的税收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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