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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


  (20)充分发挥并不断拓展上海航运交易所航运信息发布、航运政策研究等服务功能,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建设全国性船舶交易信息平台,在上海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的船舶交易市场。

  9、拓展上海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开展船舶交易签证、船舶拍卖、船舶评估等服务。

  (21)扶持上海航运交易所功能提升,研究实施船舶交易签证、船舶拍卖、船舶评估等服务。

  (22)争取交通运输部早日恢复派遣司局级的航交所副理事长,推进国家级航交所的功能发挥。

  10、推进相关信息平台向长三角区域及长江干线港口拓展。

  (23)设立专项课题开展研究,发挥现有港航EDI和电子口岸平台的整合优势,借助交通运输部与上海航运交易所网站的资源,扩大其应用范围,实现区域平台共享、功能联动,尽快拿出实施方案。

  11、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实施启运港退税试点,增强洋山港枢纽地位。

  (24)操作办法制定后,联系海关共同推进,本着先易后难原则,争取2009年内有航线先行先试,推动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12、进一步规范邮轮船供市场。

  (25)开展邮轮市场管理模式研究,规范邮轮代理、船供市场,优化邮轮业务经营环境。

  (二)局作为共同牵头单位要实施6项具体措施,完成11项工作任务:

  13、建设高等级内河航道网,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快铁路路网建设。

  (26)根据《上海内河航运发展规划》,掌控航道整治工程和配套港区建设进度,年内重点推进赵家沟航道整治工程和配套码头,力争今明两年内完工;加快推进苏申外港线、杭申线两大内河改造工程,尽快形成贯通江浙的高等级内河(或水上)集装箱通道。

  (27)建立既有内河航道定期测量、正常疏浚养护等日常维护机制,拓展资金渠道,落实配套经费,保证既有航道通畅。

  14、完善一门式服务和收费方式,改进和规范收费行为,逐步形成标准程式服务管理。

  (28)整合网络资源,完善港航业务网上审批行政信息系统,缩短办理时间,优化行政许可流程。

  (29)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管理相对人,深入推行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

  15、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发挥上海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和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叠加整合优势,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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