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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一)编制规划,完善政策(2009年6月30日前)。各区县完成三项规划的编制、讨论、评审和报批工作;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政策措施,为全面启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启动,组织实施(2009年7月1日-2011年12月15日)。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各相关部门配合搞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检查验收,考核评定(2009至2011年每年12月15日-12月31日)。市政府分年度组织对各区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评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市政府成立日照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区县长(管委主任)为辖区内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并搞好配套服务。各区县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对区县及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建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督查,一旬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每年年底检查考核。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日照市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日照市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表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日照市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效为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孙 雨 副市长

  刘西良 副市长

  成 员:
  董全宏 市政协副主席、监察局副局长、调研员

  高月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马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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