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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测绘、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理信息审核与公布、出版、保密、对外提供等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选择部分典型违法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危害,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保密意识和国家版图意识,为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密切部门协作,建立统一监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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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1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和公众举报违法从事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单位及地理信息泄密行为。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538-8297982、8231513(传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11日-2009年9月30日)。 

  1、调查摸底。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将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全面掌握本地使用涉密地理信息和从事地理信息服务活动单位的情况。

  2、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资质资格检查。检查从事地理信息生产、获取、编制的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了测绘资质,地理信息出版单位是否取得出版许可,企业单位是否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是否存在超资质许可范围开展业务的情况,进入测绘市场是否履行了测绘项目登记手续等。

  (2)涉密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重点检查涉密地理信息保管单位和使用单位。检查的重点内容:保密机构与保密制度建立情况;采取安全保密措施情况;涉密地理信息保管情况;涉密人员和载体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依法对外提供情况。

  (3)涉密地理信息使用情况检查。涉密地理信息使用单位所使用的涉密地理信息是否依法获取;是否存在擅自复制涉密测绘成果或擅自扩散到所属系统的上下级、同级单位或外国组织和个人;是否仅限于在批准的项目或用途范围内使用;利用涉密地理信息开发生产的产品是否存在失泄密问题等。

  (4)编制出版传输核准检查。检查公开编制、出版、传输所使用的涉密地理信息是否经过解密处理;公开出版、登载、传输的纸质地图、互联网地图或其它地理信息是否取得测绘主管部门审核;重大选题是否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履行了备案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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