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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泰政发〔2009〕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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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做好全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9〕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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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就业是发展之源、民生之本。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人才强市战略实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顺利实现,意义十分重大。今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预计达到2.2万人,创历史新高,加上外市来泰安就业和近两年沉淀的未就业毕业生,将有3.2万名大中专毕业生需要就业。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宏观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强政府引导,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健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强化就业指导与服务,积极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大中专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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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完善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相对稳定,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明显增长,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得到有效帮扶,回我市报到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和基本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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