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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五好和谐基层建设活动的意见

  1、培养职业道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四德五珍惜”教育,组织开展以“热爱税收、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文明办税、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税务职业道德实践活动,建立和完善执法规范、行为规范、服务规范,认真落实干部的着装举止、文明用语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道德礼仪、社交礼仪、文明礼仪、行为举止的教育和培训,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服务明星”、“文明岗”、“示范岗”等实践和评选活动,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和修炼活动,使干部的职业道德在教育中得到升华,在实践中得到培育,在日常的行为中得到养成,自觉做到常修从税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份之想,树立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互守家庭美德、严守个人品德的良好职业形象。
  2、强化职业责任。教育干部树立为国聚财尽职尽责,执法为民恪尽职守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尽职履责公务员法定义务的最基本的要求,是践行税务工作宗旨的具体表现,是个人价值实现的前提,是规避执法风险,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基础。教育干部工作必尽责,执法必履责,自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按照工作责任化、责任岗位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廉政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合理分解责任内容,细化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要求,量化考核标准,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定期责任分析制度,责任长效考评机制,把干部履责的态度和绩效作为干部岗位配置、职位晋升、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建立问责制,对履责失职,执法渎职的要认真查处,严格追究,从严处分。形成人人有责、个个履责、尽职尽责的良好工作氛围。
  3、提升职业技能。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深入推进人才兴税战略,促进干部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干部的职业技能,为和谐基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要以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创新学习形式,针对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各种课题小组、攻关小组、兴趣小组、学习小组,激发干部内在的学习力,解决问题的研究力,提高征管水平的创新力,打造学习型团队。要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学习竞赛活动,按照省局基层一线干部岗位技能培训法的要求,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全员参与,务求实效。要建立健全学习考评机制、激励机制、人才评价机制、人才管理和使用机制,激励基层干部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专业等级考试、高层次人才培养、岗位达标、能手竞赛等活动,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参加社会上组织的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考试,使各类人才的总量和比例全面提升。
  4、严格职业纪律。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和廉政纪律教育,提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法律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税务人员涉税违规违纪若干问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政纪条规。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个不准”和省局“六条禁令”等廉政纪律。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科学管用的惩防体系,提高法纪的执行力和遵从度,使干部自觉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净之地不去、不法之事不做,严格做到廉洁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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