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昆明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文荣;市金融办牵头。
17.昆明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廖晓珊;市文产办牵头。
18.昆明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何波;市发改委牵头。
19.昆明市“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
责任领导:李文荣、王道兴;市经委牵头节能规划,市环保局牵头减排规划,由市经委汇总统稿。
20.昆明市“十二五”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廖晓珊;市教育局牵头。
21.昆明市“十二五”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廖晓珊;市卫生局牵头。
22.昆明市“十二五”消防规划
责任领导:杜敏;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
(四)区域规划及分工(17个)
14个县(市)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五)相关要求
1.重点研究课题:对社会招标的课题,分五个程序:①牵头部门组成评标小组;②在《云南日报》、《昆明日报》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③投标单位填写投标申请表;④评标、开标,签订责任书;⑤中标单位按责任书要求开展研究,按时结题。课题研究招标工作须在6月底以前结束。所有重点课题均由牵头单位与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并组织验收。
2.部门(行业)规划:由市级相关部门编制,各分管副市长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
3.重点专项规划:由市级牵头单位与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各分管副市长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并组织验收。
4.区域规划:14个县(市)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要与市级同步启动,而且要加快推进。为做好重大项目与市级规划的衔接,务必在10月底以前完成讨论稿,并提交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5.重点课题、部门(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是编制好规划纲要的前提和基础,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深入调研,认真思考,精心撰写,保证质量。重点专项规划除包括发展思路、目标、任务等内容外,必须附项目表(基本达到项目建议书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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