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9〕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昆明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昆明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期间是昆明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的关键五年,随着经济继续以较高速度增长,城市规模快速扩大,环境压力仍将继续增加。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将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并实施是确保昆明市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的重要保障。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是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托,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同时,环境保护和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布局密不可分,它既是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布局的重要内容,又是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布局的约束条件之一。环保与生态建设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要内容与基础。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应与国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紧密衔接、无缝对接、同步推进。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昆明市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鉴于时间紧,任务重,为科学、有效的组织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成立昆明市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组织领导全市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规划研究编制日常工作;协调、组织编制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负责与其他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对接;对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整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