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持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政府部门利用审批权力,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问题,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进一步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五)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工作。全面清理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制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控制和规范举办节庆活动,纠正和查处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
四、围绕监督检查办案件,在群众满意上力求新提高
(一)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把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运用群众来信来访、领导批办、网上举报、热线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渠道,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达到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的目的。
(二)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强化基层纠风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加强基层纠风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领导,加强纠风机构建设和纠风人员的配备,理顺政府纠风办的体制,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加强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各县(市、区)纠风办要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抓好任务分解,加强具体指导,注意发现基层纠风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正反结合,加大纠风工作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全年的纠风工作思路、任务和措施,让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政策措施;加大纠风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纠风工作带来的实惠;对涉企乱收费、乱作为,故意刁难、阻碍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予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者予以严肃查处,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维护他们切身利益的决心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