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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刊播稿件、发放宣传资料、观看警示片、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对广大群众及摩托车所有人、驾驶人员、乘座人员有关摩托车车管业务政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行为。

  (四)逗硬监管。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和乡(镇)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增加工作力量和装备投入,合理安排勤务,采取路面管控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办法,提高路面管控和规范治理能力;加大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重点抓好对无牌无证、超速超员、驾驶报废及拼装摩托车、摩托车“两抢一盗”的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有效预防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有序,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奠定基础。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抓住国家鼓励摩托车下乡并给予补贴的有利契机,切实抓好摩托车规范管理工作。公安交警、交通运管、财政、工商税务、保险等部门要联合行动,搞好便民服务,最大限度地落实优惠政策和减免相关税费,降低办牌办证、年检(审)门槛,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实惠于民。

  (六)加强督查。市安监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每季度要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规范摩托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及时通报情况。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巴中市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巴中市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魏文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成和容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赵锦川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建平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张碧军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兵瑞  市经委副主任

  刘新实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君凯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赵华煊  市规划和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周友仁  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家军  市国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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