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贸易方式多元化。积极鼓励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进出口业务,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的对外援助项目;鼓励企业进入跨国公司采购系统;大力推动加工贸易,积极承接境外企业及沿海发达地区的加工贸易向我市转移,着力引进高质量项目,吸引跨国公司将技术水平更高、增值含量更大、技术溢出更多和产业带动效应更强的加工制造环节落户我市。充分发挥加工贸易在扩大就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其向研发设计、高附加值产品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延伸,提高出口增值率,提升加工贸易的质量和规模。
(五)倡导外贸经营主体多样化。充分利用我省全面下放对外贸易企业进出口经营备案权的有利时机,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自营进出口业务;积极引导获权企业到海关备案,协助他们解决在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外贸流通企业采取并购、合作、参股等多种模式与本市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加大协调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外贸公司和生产企业的各自优势开展外贸代理业务,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建立专业外贸公司,争取将我市被外地代理的产品转为本地公司代理,并鼓励我市企业代理外地产品的进出口。
(六)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建立生产加工基地,综合开发利用境外资源。引导我市企业与省内外承包工程企业合作,共同承揽海外大工程项目,带动我市大型机械及成套设备、原辅材料等产品的出口。以非洲和东南亚市场为重点,将市内10万千瓦以下的发电机组及小型水泥、小型钢铁企业有计划地迁移到境外,带动我市产品出口。
(七)创建自主出口品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自主出口品牌,完善出口名牌培育体系。实行出口名牌动态管理机制,坚持申报一批、培育一批、发展一批,不断提升我市出口品牌的整体发展水平,提高自主品牌的出口率。在现有的神马、舞钢两个省级出口名牌基础上,力争两年内再培育出2到3个出口超千万美元的出口品牌。加大对出口品牌的宣传和保护力度,加强整体包装和特色包装,增强出口品牌的保护意识。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发明创造激励机制,有效利用专利资源的运行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防范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八)积极开展进口贸易。紧紧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和鼓励进口的有利时机,充分调动进出口经营企业和进口物资需求企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符合国家进口导向的资源性产品,着力抓好平高蓝彩、海星化工等中外合资企业生产设备及己二腈、废钢、中高压断路器生产用零配件等大宗商品的进口,并做好进出口结合,以进带出,增加效益,扩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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