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加强军民联防,确保防洪安全。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防汛抢险的骨干力量,部队主要使用在关键时节、主要方向和重点地区。各级防汛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驻军的联系,主动搞好衔接,共同搞好抗洪抢险。发生重大险情,确需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支援的,当地防汛部门要及时报告、及时请示,不得贻误战机,同时要做好后勤服务工作。根据省定防汛方案中的部队防汛布防方案,由军分区、各县(市)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协调驻军就近担负辖区内水库、河道的防汛抢险任务,充分发挥人民军队在抗洪抢险中的关键作用。
  (九)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各级政府要针对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多、防汛队伍有生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效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村青壮年劳力在汛期回乡参加抗洪抢险。要认真组织落实以青年基干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原则上昭平台、白龟山、孤石滩、石漫滩水库分别不少于10000、10000、1900、600人,每座中型水库不少于600人,每座小型水库不少于300人。河道抢险队伍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分为第一梯队、第二梯队,其中第一梯队由沿河村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组成,第二梯队由距河较远的村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组成。抢险队伍要实行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抢险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做到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为适应防大汛、抗大洪的需要,除群众性抢险队伍外,市、县两级还要分别建立以民兵应急分队为骨干的机动抢险队,用于区域内重大险情的处置,其中市级不少于1000人,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指挥;县级不少于500人,由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要注重从工矿企业成建制地抽调基干民兵,充实防汛机动抢险队,有效解决抢险队伍调动难的问题。要加强和完善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抢险机具和救生设备,并进行专业化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机动抢险队由军分区和各县(市)、区人武部负责组建和调动。

  汛前,各县(市)、区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出台本地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备足备全防汛抢险、救护物资。要加强防汛物资的管理和保养,确保物资的安全完整,做到存放有序,调度灵活。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储备的防汛物资,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实行专库、专人管理,明确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群众性储备的编织袋等防汛物资,由县、乡两级政府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清调用、结算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抗洪抢险物资。对防汛车辆,要将车牌号、吨位、联系方式等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情况紧急时,各级、各部门储备的防汛物资和车辆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