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平政〔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高等院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2009年回平的高校毕业生将达1.5万人,加上我市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往年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预计突破2万人。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与以往任何一年相比任务都更加艰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央和我省相继召开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并制定了应对政策。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举办大学生就业招聘会
充分发挥各级就业指导部门的指导作用和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的统一协调下,发挥市人才市场和市职介中心的主渠道作用,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09年,全市将组织举办50余场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组织全市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央及省驻平单位、扩大内需投资开工建设项目单位、职业中介机构等30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通过一系列专场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及高校毕业生与企业面对面的招聘洽谈服务,充分发挥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搭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供需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6000个左右就业岗位。市人才市场要办好每月10日、20日的人才招聘活动,同时组织好春秋两季大型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促进求职者、用人单位两个主体充分到位。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联合有关部门,适时举办如机电、化工、煤炭等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积极推动各类人才、劳务市场相贯通,实现信息、政策等优惠措施共享,鼓励各级人才、劳务中介组织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
二、开展企业高校岗位对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