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档案局(馆)(共1项)
1.集体和个人所有档案出卖的审批
适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
十六条第二款
二十九、编办(共1项)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第
五条
三十、科技局(共1项)
1.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
适用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
八条
三十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1项)
1.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
适用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
二条第(二)项
三十二、质量技术监督局(共2项)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许可
适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十二条第一款
2.农业地方标准备案
适用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办法》第
七条
三十三、市政市容局(共13项)
1.城市道路占用的许可
适用依据:《
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
十二条
2.城市道路挖掘的许可
适用依据:《
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
四条
3.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
十一条第二款、第
十六条
4.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
十条第二款
5.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
二十八条第一款
6.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移交的审核
适用依据:《
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条例》第
十一条
7.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进行其他影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的审核
适用依据:《
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条例》第
十五条
8.临时接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电源或架设管线设施的许可
适用依据:《
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条例》第
十六条
9.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
二十二条
10.城市垃圾清运的许可
适用依据:《
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11.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审批
适用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9项
1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适用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项
13.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适用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2项
三十四、市人防办(共3项)
1.拆除人防工程的审批
适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二十八条
2.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的审批
适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三十条、第
三十五条
3.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
三十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3项)
1.集体合同审核
适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三十四条
2.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
适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十一条
3.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审核
适用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第
五条;《关于印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第
七条;《关于印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第
七条
三十六、公安局交警支队(共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