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一体化。树立“全市一盘棋”观念,对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规划进行统一编制。(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市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2.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蓬江、江海、新会三个区实现文化体育场馆、供水、供气、公交等领域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市政局牵头,市高新区管委会,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配合)
3.产业布局一体化。各市、区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实行错位发展。江海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蓬江区重点发展摩托车及零配件制造、机电等先进制造业;新会区重点发展造船、造纸、石化等临港工业;台山市重点发展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新兴海洋产业和汽车零配件产业;鹤山市重点发展汽车零配件、印刷、电子信息、绿色光源、新材料、物流等产业;开平市重点发展化纤纺织服装、水暖卫浴等产业;恩平市重点发展麦克风及纺织、电声器材、建材等产业。(市经贸局牵头,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4.生态保护一体化。加快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区域环境监测网络,联手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5.行政服务一体化。制定江门市园区(基地)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零收费”实施细则(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市、区政府配合)。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力争85%以上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市、区(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使江门成为广东行政效率最好、最快的地区之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信息产业局,各市、区政府配合)。
(六)深化与港澳的合作,提升合作层次与水平。
1.加强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加强与港澳地区在旅游、休闲产业方面的合作,进一步落实我市与香港旅游业议会、澳门旅游局分别签订的《旅游合作协议》(市旅游局牵头,市港澳办、市外经贸局配合)。同时,积极扩大与港澳地区在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环保、建筑、会计等领域的合作。(市港澳办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红十字会配合)
2.加强与港澳产业合作。积极承接港澳地区的产业转移,落实我市与香港四大商会、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等签署的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在招商信息、载体建设、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企业家培训、会展交流、经贸洽谈等方面进行互动合作。(市经贸局牵头,市外经贸局、市港澳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3.加强与港澳经济发展部门的合作,开展产业招商活动,吸引国外大型企业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到我市开展投资活动。(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局、市港澳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4.按照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的原则,积极尝试与港澳地区在保税物流业、保税加工业、物料回收等方面开展合作。(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港澳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七)以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为原动力,促进科学发展。
1.努力在建设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上先行先试,以新会区为试点率先探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途径和新举措。(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经贸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新会区政府配合)
2.在实施CEPA、深化与港澳及珠三角核心城市合作上先行先试,以互利为核心,以共建为机制,以利益共同体为载体,在交通、环保、旅游和产业等方面实现与包括港澳在内的珠三角都市群的实质性合作。(市经贸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牵头,市港澳办、市外经贸局配合)
3.在解决产业同构化上先行先试,制定产业发展布局规划,通过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双管齐下,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市经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局,各市、区政府配合)
4.在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试点上先行先试,推进山坡地、滩涂以及围海造地开发利用。争取省支持将新会区列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区。(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海洋渔业局,台山市政府、新会区政府配合)
5.在区域协调发展上先行先试,精心做好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申报工作,争取成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和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市经贸局牵头,开平市政府、恩平市政府配合)
6.在城乡统筹发展上先行先试,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努力建设全省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一流的职业技能开发评价示范基地和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农业局配合)
7.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上先行先试,以村村通互联网为载体,建立农业科技、流通、农民就业、计生、文化、教育服务平台,在全部农业镇、50%以上的行政村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信息化服务站点。(市农业局牵头,市信息产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口计生局,各市、区政府配合)
8.在建设高水平、高品质社会事业发展示范区上先行先试,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验区。(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牵头,各市、区政府配合)
9.在行政管理改革上先行先试,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改革方向,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市人事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市、区政府配合)
10.在打造服务型政府上先行先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市监察局牵头,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市、区政府配合)
四、工作安排
(一)学习宣传阶段。
认真抓好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市委宣传部制定《纲要》宣传方案,组织各新闻媒体加大对《纲要》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贯彻实施《纲要》的良好氛围。市委党校和行政学院要把《纲要》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开展系统学习。邀请省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纲要》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广大干部深刻领会《纲要》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