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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综合整治城周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四阶段:执法查处阶段(10月8日-11月20日)。对在综合整治工作中查出的“五乱”问题,对擅自改变城市绿化和林地用途,未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责令限期恢复原山原貌。市林业、民政、公安、市(区)综合执法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整治中不予配合的,甚至阻碍执行公务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法律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和各部门在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予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综合整治城周山“五乱”问题,是保证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也是创建工作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和单位要认清当前整治城周山面临的形势,树立大局意识,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绿色生态本溪”的高度,深刻认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大综合整治工作的投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宣传车、张贴通告等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城市绿化和林业法律法规,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举报破坏城周山绿化和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充分调动和激发全体市民保护绿色植被资源的热情,使全体市民自觉参与到整治城周山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来。二是加大对市民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查处群众信访案件。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对一些查处难度大、阻力大、地方保护严重、久拖难决的案件进行曝光,促进案件的顺利查处。

  (三)严格执法,依法整治。在综合整治城周山“五乱”工作中,要将整治和打击违法犯罪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加大执法处罚和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公安、综合执法、林业等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联合整治队伍,全过程跟踪做好整治工作。二是突出严肃整治和严打重点,从严、从快打击破坏城周山绿化和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一些市民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破坏绿化和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都要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决不手软。三是严格遵守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真正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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