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综合整治城周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9〕85号)
各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综合整治城周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溪市综合整治城周山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步伐,巩固省级园林城市丰硕成果,紧密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切实保护城市绿化和森林围城资源成果,结合《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周山环境的通告》(本政告字〔2009〕第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城周山乱砍滥伐树木、乱开荒种地、乱埋乱葬坟墓、乱采滥挖非法采矿、乱搭乱建等“五乱”问题全面实施综合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构建和谐本溪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建立城市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整治城周山工作力度和提高管理水平,塑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绿色屏障,创建温馨舒适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目标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全面解决城周山“五乱”问题;建立健全城周山管理网络体系,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管理格局,健全和完善城周山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
北起溪湖区火连寨北大岭,南至平山区千金岭与南芬区域相连接,东起明山区欢喜岭和大峪岗,西至溪湖区白石砬子,以山脊线为界,面向城市中心区和城市道路交通主干线方向的山体和中心市区所有山体。
四、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工作重点是市区范围内的城周山。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森林城市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一是要认真整治和查处乱砍滥伐和乱占滥用林地、不批也占、少批多占林地的行为,清理和杜绝乱开荒种地和圈养放牧现象,还其城周山的本来面目;二是坚决制止和清理乱埋乱葬行为,平整荒山坟墓,补植各类树木,严肃查处乱搭乱建、毁坏林木、扩边展沿、乱采滥挖非法采矿等违法事件;三是加强城周山封山育林植被保护和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城周山树木巡视检查和管理,防止滥砍盗伐和违法占用,防止水土流失,做好林地病虫害防治和山林侵袭物种的清理工作,同时对非法侵占城周山案件做好报告和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