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支持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高效运用,必须按照预算足额筹集、支出合理安排、使用效益提高,并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的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 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计划,综合平衡后制订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并经市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由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如确有必要增加新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一般可在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中调剂安排,不再另行增加预算支出。
(二)加强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
1、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实行预算安排总额控制,按各类专项资金的性质、项目特点和拨款时间要求,分类分期分批拨付。同时根据各类专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合理调剂其额度安排和资金拨付进度。
2、各类专项资金的支出,分别由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信息产业局和市金融办等部门具体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额度内,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对拟支持企业(项目)和资金拨付作出具体安排,并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
3、支持重点项目的专项资金支出,按现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由市财政局及时办理资金拨付。
4、属于工作经费性质的专项资金,按使用进度及时足额划拨到有关职能部门,确保有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合理设置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项目)的条件和标准。 享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补贴、贴息、奖励和扶持的条件要科学合理,既要体现促进企业提高发展水平、提升竞争力的要求,又要避免门槛过高、企业难以获得支持。支持标准要具体明确、易于理解和便于操作。
(四)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1、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项目)的申报、审核制度。根据各类专项资金的不同性质和用途,明确使用范围,并向社会公开申请专项资金的基本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申报时间、受理和审核部门、核准期限等。要规范和简化申请专项资金的程序和手续,方便企业办理。获得专项支持的企业,要与有关职能部门签订合同,承诺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2、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对重点项目和单项支持资金达到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申请,由主要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按项目性质和专业,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以保证评审的公正性。评审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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