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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09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三、统筹协调,全力以赴,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国庆60周年群众活动训练的相关组织工作
  教育系统承担的国庆60周年群众游行等任务的训练工作将陆续展开,各区县、各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全力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教育系统承担的各项任务。
  有国庆群众游行等任务的区县教委和高等学校要特别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好训练工作,做好参训学生的后勤保障、卫生防疫、安全保障、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参训学生安全。要充分利用学生参与国庆活动的契机,大力开展以“我与祖国同行”为主题的活动,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争取家长对学生参与国庆相关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使广大家长认识到通过参与国庆活动,对增强学生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感、锻炼学生意志品质的重要作用。
  四、切实落实学校责任,继续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教育和各项工作
  各区县、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9〕5号)以及市教委《关于做好中小学、托幼机构暑期学生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教体美〔2009〕18号)、《关于加强高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补充通知》(京教体美〔2009〕19号)、《关于转发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等文件的通知》(京教体美〔2009〕20号)精神,按照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防控工作。放假前要对师生再次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建议师生尽量不到甲型H1N1流感疫区国家和地区或外省市旅游、探亲。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等出行时,要保存好登机牌、车票、酒店和房间号等资料信息。提醒师生外出旅游、探亲要尽量提前返京,留出医学观察时间。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立即报告,严防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
  各单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各单位、各学校要继续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市教委将不定期对各区县、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各区县、各单位也应对所属单位暑假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各区县、各高等学校于8月29日12:00前将本区县、本学校暑假期间重要工作、活动情况报市教委办公室(传真:66074167;电子邮件:bei@bj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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