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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合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合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教勤[2009]6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现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合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09〕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对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把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国庆六十周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部门依法监管,学校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合围攻坚行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合围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单位、各学校要结合教育系统暑期工作特点,继“雷霆行动”、“校园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后,深入开展合围攻坚行动,坚持“假前排查”、“暑期整改”、“开学前后巩固”、“国庆期间严控”四个工作阶段,针对学校校舍、高层建筑、学生公寓、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有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积极争取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支持,重点排查是否违章使用彩钢板搭建学生宿舍;是否违章拉接临时电线,电器插座是否置于可燃物上;宿舍内是否违章使用热得快、酒精炉、电磁炉以及电炉等用电设备;住宿学生是否掌握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夜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证畅通;夜间消防安全值班巡查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通过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要结合暑期前后安全教育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各学校要按照《通知》关于各阶段时间安排,分别于6月30日、8月30日、国庆活动结束前按要求积极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电子邮件),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可随时报送。突发事件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及时报告。
  联系人:高伟
  联系电话:51994880
  电子邮件:jyaq@bjedu.gov.cn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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