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培训开班前,企业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培训班收费标准,将全部培训鉴定费用支付给定点培训机构。政府培训补贴之外的部分,可由企业和培训学员按照4:1的比例分担。
学员食宿费用可由学生自负,培训结束后,回企业可以按照本企业出差补贴规定和标准予以补贴。
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按照现岗位享受在岗工资福利待遇,到外地培训的,可以由企业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上述补贴及交通费用可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十七条 培训学员回单位后,经单位考核,适应高一级技能岗位工作的,企业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新任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全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承办高级技师、技师和10%的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的日常监管和经费审核等组织实施工作。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按省劳动保障厅下达的目标任务相应负责组织实施本地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汇总本辖区工作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培训学员登记造册,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数据库;受省劳动保障厅委托,监督管理定点培训机构并指导其培训过程。
省、市州财政部门负责对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补贴资金审核、拨付管理工作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十九条 市州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定期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审核,保证培训质量,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责令其返还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企业应认真做好培训对象推荐、培训经费监管等工作,完善由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工会等部门参与的监管体制。如企业管理不严,在推荐培训对象、经费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不再安排补贴培训任务。
第二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严格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费。对乱收费、乱办班、培训质量不好、学员反映较差的培训机构,将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第二十二条 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定点培训机构应在培训场所公布监督电话,设置意见簿,对培训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处理。
附件:1、湖南省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办法
2、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
3、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审批表
4、湖南省高技能人才补贴培训人员名册
5、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调查表
6、湖南省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工作协议
7、湖南省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
8、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推荐培训人员名册
9、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办班备案表
附件1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办法
一、工作原则
条件公开,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选点;培训机构自愿申报,专家评估,省劳动保障厅认定,定期公布。
二、认定范围
承担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定点培训单位应当是省重点以上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企业职工培训机构(以下统称教育培训机构)。
三、认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培训资质,有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二)培训规模达到每次可同时满足150人以上,年培训规模1000人以上;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实训场地,其中理论教室4个以上,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教学设施齐全;有满足培训专业和规模相适应的实训教学设施设备。
(三)有规范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有较为完善的培训专业教学方案,重视实践能力培养,实训课时安排不少于总课时的50%,并采用先进的教学实训方法。
(四)师资力量雄厚。专、兼职教师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教师不低于40%;承担培训职业(工种)的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和本职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30%以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获得者传授技能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五)专业设置合理。职业设置适应企业需求,常设职业(工种)不少于6个,其中,优势职业(工种)不少于2个。培训职业应集中在我省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机械装备制造、钢铁有色、汽车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石油化工、建筑材料、造纸工业等产业的相关职业(工种)。
(六)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所须具有相应培训职业、等级的鉴定资格,且须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七)熟悉职业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职业培训基础和业绩,具备一定的培训资金垫付能力。
(八)愿意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承诺保证培训质量。
(九)食宿条件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有能容纳一次性150人的食宿条件。
四、认定程序
(一)由省劳动保障部门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制定招标书并在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二)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向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标申请并按时提交投标书。
(三)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公开评标和确定定点培训机构。
(四)每年3月底前,由省劳动保障厅向社会公布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和监督电话。
五、管理办法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工作指导、质量评估、监督检查。对组织不力、要求不严、质量不高、学员和企业满意率低的,要及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或经整改无效的,取消定点资格,并向社会通报。
(二)定点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人员数按照本办法规定,合理编班。原则上每个班应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
(三)定点培训机构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岗位需求,分职业(工种)编制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培训方案,选用合适的教材,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四)定点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保证理论教学、实际操作课时和学习内容的完成。
(五)定点培训机构要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地做好培训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及统计表的填报工作,并将原始资料保存3年,以备核查、确认。
(六)定点培训机构不得将培训任务转包或委托给其他单位,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定点培训资格。
(七)定点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责令其退还所收费用,并取消其定点培训资格。
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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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单位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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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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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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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办公电话 ┃ ┃
┃经办人员 ┃ ┃ ┃ ┃ ┃
┃ ┣━━━━╋━━━━━━━╋━━━━━━╋━━━━━━━━━┫
┃ ┃ 手机 ┃ ┃ 电子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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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训职业(工种)┃ 技能等级 ┃ 培训规模 ┃
┃ ┣━━━━━━━━━━╋━━━━━━━━━━╋━━━━━━━┫
┃ 申请培训 ┃ ┃ ┃ ┃
┃ ┣━━━━━━━━━━╋━━━━━━━━━━╋━━━━━━━┫
┃ 职业及 ┃ ┃ ┃ ┃
┃ 技能等级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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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 ┃ ┃
┃ 基本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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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评估 ┃ ┃
┃ 意见 ┃ ┃
┃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
┃ 市州劳动 ┃ ┃
┃ 保障部门 ┃ ┃
┃ 意见 ┃ ┃
┃ ┃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
┃ 市州财政 ┃ ┃
┃ 部门意见 ┃ ┃
┃ ┃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
┃省劳动保障厅 ┃ ┃
┃ 专家意见 ┃ ┃
┃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
┃ 省劳动 ┃ ┃
┃ 保障厅 ┃ ┃
┃ 意见 ┃ ┃
┃ ┃ 年 月 日(盖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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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
申请补贴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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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补贴 ┃ ┃
┃ 单位全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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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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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 ┃ 姓名 ┃ ┃
┃ ┃ ┃ ┃ 经办 ┃ ┃ ┃
┃ 法人代表 ┃ ┃ ┃ ┃ ┃ ┃
┃ ┣━━━━━╋━━━━━━━┫ ┣━━━━╋━━━━━━━━┫
┃ ┃ ┃ ┃ 人员 ┃ ┃ ┃
┃ ┃ 电话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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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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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培训 ┃ ┃
┃ ┃培训职业(工种)、等级┃ ┃ ┃ 人 ┃
┃ ┃ ┃ ┃ 人数 ┃ ┃
┃ ┣━━━━━━━━━━━╋━━━━━━┻━━━━━━━━┻━━━━┫
┃ 培训获证 ┃ ┃ ┃
┃ ┃ 培训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情况 ┃ ┃ ┃
┃ ┣━━━━━━━━━━━╋━━━━━━┳━━━━━━━━┳━━━━┫
┃ ┃ ┃ ┃取得相应职业资 ┃ ┃
┃ ┃ 实际培训费用 ┃ 元/人 ┃ ┃ 人 ┃
┃ ┃ ┃ ┃ 格证书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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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元/人 ┃ 符合享受补贴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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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元 ┃
┃ ┃ ┃
┃ ┃ ┃
┣━━━━━━━━┳━┻━━━━━━━━━━━━━━━━━━━━━━━━━━━━┫
┃ ┃ 经审核,该单位应享受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补贴费 ┃
┃ 劳动保障 ┃ ┃
┃ ┃(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
┃ ┃ ┃
┃ 部门意见 ┃ ┃
┃ ┃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
┣━━━━━━━━╋━━━━━━━━━━━━━━━━━━━━━━━━━━━━━━┫
┃ ┃ 经审核,该单位应享受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补贴费 ┃
┃ 财政部门 ┃ ┃
┃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 ┃ ┃
┃ 复核意见 ┃ ┃
┃ ┃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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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审批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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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补贴人数(人) ┃ 享受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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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补贴人数 ┃ ┃ 培训补贴金额 ┃ ┃
┃ ┃ 补贴人数 ┃ ┃ 补贴金额 ┃
┣━━━━━━━━┳━━━┳━━━┫ ┣━━━━━━━━┳━━━┳━━━┫ ┃
┃ 职业和等级 ┃ A类 ┃ B类 ┃ ┃ 职业和等级 ┃ A类 ┃ B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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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技师 ┃ ┃ ┃ ┃ 高级技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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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师 ┃ ┃ ┃ ┃ 技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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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技能 ┃ ┃ ┃ ┃ 高级技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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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人数 ┃ ┃ ┃ ┃ 总金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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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 ┃ 经审核,同意上述人员享受高技能人才技 ┃ ┃ 经复核,同意上述人员享受高技能人才技能职 ┃
┃ 保障 ┃能职业培训补贴 元。 ┃ 财政 ┃业培训补贴 元。 ┃
┃ ┃ ┃ 部门 ┃ ┃
┃ 部门 ┃ 经办人: ┃ 意见 ┃ 经办人: ┃
┃ 意见 ┃ ┃ ┃ ┃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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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补贴培训人员名册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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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出生 ┃培训职业 ┃ ┃ 职业资格 ┃ ┃
┃序号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 ┃ 所在单位 ┃性别 ┃ ┃ ┃ 培训证书号 ┃ ┃ 培训时间 ┃
┃ ┃ ┃ ┃ ┃ ┃ 年月 ┃ (工种)┃ ┃ 证书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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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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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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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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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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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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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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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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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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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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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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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____________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调查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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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全称 ┃ ┃
┣━━━━━━━━━╋━━━━━━━━━━━━━┳━━━━━━┳━━━━━━━━━┫
┃ 单位性质 ┃ ┃邮政编码 ┃ ┃
┣━━━━━━━━━╋━━━━━━━━━━━━━┻━━━━━━┻━━━━━━━━━┫
┃ 单位地址 ┃ ┃
┣━━━━━━━━━╋━━━━━━━━━━━┳━━━━━━┳━━━━━━━━━━━┫
┃单位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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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 名 ┃ ┃
┃ ┣━━━━━━━━━━━╋━━━━━━━━━━━━━━━━━━┫
┃ ┃ 所在部门及职务 ┃ ┃
┃ ┣━━━━━━━━━━━╋━━━━━━━━━━━━━━━━━━┫
┃ ┃ 办公电话 ┃ ┃
┃ 联 系 人 ┃ ┃ ┃
┃ ┣━━━━━━━━━━━╋━━━━━━━━━━━━━━━━━━┫
┃ ┃ 手 机 ┃ ┃
┃ ┣━━━━━━━━━━━╋━━━━━━━━━━━━━━━━━━┫
┃ ┃ 传真电话 ┃ ┃
┃ ┣━━━━━━━━━━━╋━━━━━━━━━━━━━━━━━━┫
┃ ┃ 电子信箱 ┃ ┃
┣━━━━━━━━━╋━━━━━━━━━━━┻━━━━━━━━━━━━━━━━━━┫
┃ 单位主营业务 ┃ ┃
┣━━━━━━━━━╋━━━━━━━━━━━┳━━━━━━━━━━┳━━━━━━━┫
┃ ┃ \ ┃ ┃ ┃
┃ ┃ \ ┃ 上一年度 ┃ 上两年度 ┃
┃ ┃ \ ┃ ┃ ┃
┃ ┣━━━━━━━━━━━╋━━━━━━━━━━╋━━━━━━━┫
┃ ┃ 员工总数 ┃ ┃ ┃
┃ 近两年度本单位 ┃ ┃ ┃ ┃
┃ ┣━━━━━━━━━━━╋━━━━━━━━━━╋━━━━━━━┫
┃ 职工培训经费提 ┃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数 ┃ ┃ ┃
┃ 取情况(万元) ┃ ┃ ┃ ┃
┃ ┣━━━━━━━━━━━╋━━━━━━━━━━╋━━━━━━━┫
┃ ┃ 提取职工培训费总额 ┃ ┃ ┃
┃ ┣━━━━━━━━━━━╋━━━━━━━━━━╋━━━━━━━┫
┃ ┃用于一线技术工人数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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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人员人数 ┃ ┃
┃ ┣━━━━━━━━━━━━━━━╋━━━━━━━━━━━━━━━┫
┃ ┃ 专业技术人员 ┃ ┃
┃ 单 ┃ ┃ ┃
┃ ┣━━━━━━┳━━━━━━━━╋━━━━━━━━━━━━━━━┫
┃ 位 ┃ ┃ 高级技师人数 ┃ ┃
┃ ┃ ┣━━━━━━━━╋━━━━━━━━━━━━━━━┫
┃ 职 ┃ ┃ ┃ ┃
┃ ┃ ┃ 技师人数 ┃ ┃
┃ 工 ┃ ┃ ┃ ┃
┃ ┃ ┣━━━━━━━━╋━━━━━━━━━━━━━━━┫
┃ ┃ 技能人员 ┃ ┃ ┃
┃ 情 ┃ ┃ 高级工人数 ┃ ┃
┃ ┃ 情 况 ┃ ┃ ┃
┃ ┃ ┣━━━━━━━━╋━━━━━━━━━━━━━━━┫
┃ 况 ┃ ┃ ┃ ┃
┃ ┃ ┃ 初中级工人数 ┃ ┃
┃ ┃ ┣━━━━━━━━╋━━━━━━━━━━━━━━━┫
┃ ┃ ┃ 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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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工种) ┃ 技能等级 ┃ 人数 ┃
┃ ┣━━━━━━━━━━━━━╋━━━━━━━╋━━━━━┫
┃ ┃ ┃ ┃ ┃
┃ ┣━━━━━━━━━━━━━╋━━━━━━━╋━━━━━┫
┃ 培训需求 ┃ ┃ ┃ ┃
┃ ┣━━━━━━━━━━━━━╋━━━━━━━╋━━━━━┫
┃ 情 况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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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意见 ┃ ┃
┃ (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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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州劳动 ┃ ┃
┃ 保障部门 ┃ ┃
┃ 意见 ┃ ┃
┃ ┃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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