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赣发改经贸字[2009]1102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粮食局、物价局、农发行分行、中储粮各直属库:
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09】13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2009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托市收购油菜籽,收购价格每市斤1.85元,期限截止到9月底。
中储粮江西分公司要积极争取在我省的托市收购规模,督促委托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农民手中的油菜籽。为充实我省食用油地方储备,要积极引导承储企业利用有利时机,择机收购油菜籽,加工成菜籽油充实地方储备。
我省已将江西泰亨油脂有限公司、南昌安德利油脂有限公司、江西绿源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九江鹏程油脂有限公司、江西力明实业有限公司5家加工企业报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备案,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按不低于托市收购价格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