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督办检查和政务信息工作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佳政函〔2009〕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2008年,全市政府办公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督办检查的督促、协调、反馈作用和政务信息的信息引导、决策参考作用,有效地推进了各项政务工作的深入落实。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郊区人民政府等30个单位为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督办检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常文兴等31名同志为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督办检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桦川县人民政府等12个单位2008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标兵单位称号;授予汤原县人民政府等29个单位2008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刘祥锐等57名同志为2008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优秀信息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推动督办检查和政务信息工作做出新贡献。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争创先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推动全市政府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督办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2008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名单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1:
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督办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督办检查工作先进单位(30个)
郊区人民政府、同江市人民政府、富锦市人民政府、桦川县人民政府、抚远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经委、市房产局、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招商办、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粮食局。
二、督办检查工作先进个人(31人)
常文兴、任志军、付晓、赵晓亮、孙照丰、王喜珍、刘明、张鹏、郝延树、刘政、管岚、姜健、陈华、王鑫、宋刚、谷铁峰、孙琳英、张建国、王淑文、于海生、崔佳、孙起、许彬、闫丽杰、栗海、沈大伟、贾贞、王迪、宋琳、牟海东、刘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