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指导“龙门竹马”“留下茶市”“余杭塘北村”“文昌露台”“汾口草龙”和“江南高空狮子”等生态保护区建设。
6、积极做好省级相关延伸载体的申报工作。
(五)加强非遗保护宣传。
积极筹备、出色完成2009年“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继续支持做好“老底子”(武林遗韵)非遗宣传专栏拍摄播放任务。时间:2009年3月-12月。
1、三月份-四月份,督促杭州电视台做好2009年度的老底子栏目策划方案。
2、五月份-十二月份,配合完成老底子栏目所有拍摄和播出任务。
3、三月份-四月份,做好第四个中国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浙江分会场的策划方案。筹备做好开幕式、传承人收徒传艺和绝艺绝活展示活动,及非遗图片展的制作工作。
4、六月份,完成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的各项任务。
5、一月份-十二月份,完成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简报12期。
(六)推进市非遗保护中心机构建设。
加强市保护中心建设,配备人员,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投入正常运作;进一步推进区、县级保护中心机构建设;加强非遗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时间:2009年3月-12月。
1、一月份-七月份,完成市保护中心机构注册、人员招聘等工作。
2、一月份-十二月份,进一步推进区、县级保护中心机构建设。
3、五月份-十二月份,开展全市非遗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的检查工作。
(七)快速推进非遗数据库建设。
快速推进非遗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迎接省非遗数据库建设试点验收。时间:3-12月
1、三月份,做好立项有关工作。
2、做好09年项目建议书工作。
3、六月份-七月份,配合做好有关设备采购,技术人员到位。
4、六月份-十二月份,做好前期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数据录入工作。
(八)积极配合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
积极配合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完成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作。
1、四月份前,积极配合局有关部处室做好杭州民俗馆有关策划工作。
2、五月份,邀请有关专家制作方案。
3、六月份-十二月份,配合建设领导小组做好有关业务工作的策划和有关资料的提供。
责任领导:何 平
处室(单位)责任人:局社会文化处、市非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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