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全市标准化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标准化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切实提高各企业、科研院所、有关部门对实施标准化战略重要性的认识;联合各区政府或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启动"标准化进园区"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和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并实施标准化人才培训制度,为企业、科研单位、标准化示范区培养标准化专门人才,力争在2015年前,实现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科研机构和标准化示范区的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达到90%以上。结合我市的实际,组织开展技术标准研讨会,追踪国际经济和技术的发展趋势,探讨具有前瞻性的技术标准研究,提高标准化人才素质。
(五)推进标准化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
以市标准化协会为依托,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基础,通过培养和选拔,建立厦门市机械、电子、化工、光电子、食品、纺织等专业标准化专家库,为我市各行业的标准化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鼓励各行业协会(公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技术标准科研机构和技术标准服务组织,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提供技术标准研制、验证、标准化审查等方面的标准化咨询服务。
四、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确保标准化战略的顺利实施
(一)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重要性、迫切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确保标准化战略顺利实施。各部门要结合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具体内容,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或指定专门处(室),安排专人负责,在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的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标准化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确定实施标准化战略过程中的具体工作事项。
(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建立必要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沟通,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的积极性,联合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并加强与国家和省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