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9〕1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关于贯彻〈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六月三日
关于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方案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4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健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体系,提高我市主要产业、产品及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工作目标
按照厦府办〔2009〕43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体系,研制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标准,推动全市产业技术升级,促进经济社会进步,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培育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快与台湾产业对接奠定技术基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标准化专项研究。
加强对电子、机械、化工等支柱产业国内外相关标准、技术法规以及WTO/TBT(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有关资讯的跟踪与研究,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政府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工作;支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标准研制基础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协(学)会开展重要标准的研究,为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做好技术储备。
2009年启动LED应用、台湾标准对比研究等领域标准化研究项目5项。
(二)建立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建立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络为主体、企业广泛参与的标准化信息服务系统,加大市财政对标准信息网络建设的经费投入,提高标准信息服务水平和能力,为企业和部门提供WTO/TBT的有关技术法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等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