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厦府〔2009〕1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
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市文化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公示后提出的我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6项)名单,现予以公布。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厦门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民间音乐(1项)
古埙演奏技艺
二、传统戏剧(1项)
厦门布袋戏
三、杂技与竞技(1项)
集美端午龙舟赛
四、民间美术(1项)
翔安农民画
五、传统手工技艺(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