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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二、行动计划的目标和要求

  积极引导和推动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大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力度,大力加强校企合作、产学研教结合,不断推进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使高等院校在为产业发展培养急需的各类人才和解决产业发展中科研技术难题上进一步发挥突出作用,使职业学校在为产业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上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

  --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学科体系。围绕机械、电子、化工等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建设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和对台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基地的发展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对毕业生的需求,瞄准高端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加强专业学科建设。引导学校以计算机、电子、机械、软件、通信、临床医学等短线专业为重点加强研究生培养,以电子、机械、软件、通信、材料工程、化工、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市场营销等短线专业为重点加强本科生培养,以培养机械、化工、船舶驾驶、轮机工程、材料工程、建筑工程、纺织等行业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强高职高专办学,以培养生产第一线高素质技术骨干和技能型专门人才为重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进一步提升对产业发展有稳定需求的长线专业的办学,至2015年,使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建立起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区域人才市场需求紧密对接的专业学科建设体系。

  --培养一批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人才。2009年培养研究生2900人,至2015年增加到每年3600人,争取每年有30%的毕业研究生在厦就业,其中专业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占50%以上;2009年培养本科生12000人,至2015年增加到每年16000人,争取每年有25%的毕业本科生在厦就业,其中专业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占50%以上; 2009年高职高专培养各类技能人才6000人,至2015年增加到每年9000人,争取每年有40%的毕业高职生在厦就业,其中专业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占50%以上; 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各类技能人才10000人,至2015年增加到每年15000人,争取每年有80%的毕业中职生在厦就业,其中专业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占70%以上。

  --为产业发展提供一批科研成果。加强对产业发展的科研服务与产学研转化,围绕软件及信息通信服务、平板显示、汽车、电力电器、芳烃、计算机、钨制品、工程机械、生物与新医药、照明器具、飞机维修、LED和太阳能光伏、船舶、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领域,采取地校共建、校企共建等多种模式,整合、联合校内外科研力量和科技资源,共建一批联合攻关、团队协作的科技创新平台,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推出一批能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提升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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