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3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我市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沈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办法》的有关要求,市农委等部门在企业申请,县级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考察评审,认定沈阳同利豆业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为我市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有效期2年,即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附件:沈阳市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沈阳市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沈阳同利豆业有限公司
沈阳谷成堂菌业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市尚坤种猪场
沈阳市馨溢源食品有限公司
沈阳喜丰食用油脂有限公司
沈阳聚馨北虫草菌业有限公司
沈阳爱国食用菌有限公司
沈阳盛牛牧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超达种鸡场
辽宁嘉吉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沈阳市君玲种猪场
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
沈阳五源绿业农业有限公司
沈阳绿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农垦锡伯贡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沈阳市沈北新区花卉园艺基地
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
沈阳恒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沈阳克拉古斯食品有限公司
沈阳北霸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金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冬冬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中稻股份有限公司
新民市华英种鸡场
沈阳市弼琪灵芝培植基地
沈阳市纯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沈阳鹤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沈阳市三发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