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涉法纠纷等问题。通过各种形式了解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特别是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想方设法地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实事求是、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等专项行动和公益服务活动,切实做好就业、上学、就医等民生领域的服务工作。按照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让刑释解教人员真切感受到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强化教育管理措施,规范矫正行为,提高矫正质量。继续推行“法律五进”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法律五进”服务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相关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四)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如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这两大课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与建议,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期待不相符合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提高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破解科学发展难题的重点来抓,加强基层组织、基层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新路子。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伍,调动广大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平安淄博建设。
(五)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实际本领。通过深入走访和服务,真正深入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群众心理,增进群众感情,学会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重点是掌握群众语言,把法言法语通过“以案释法”、法制文艺、法律服务等喜闻乐见等形式,变成企业、村居(社区)和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语言和内容,自觉运用群众观念理解、把握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增强企业、村居(社区)和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实际效果,正确处理法、理、情的关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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