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对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浙交提〔2009〕58号)
陈乃科、雷晓鸣、陈阿金、应国华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青田季宅引坑至缙云石笕公路的建议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对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青田、缙云县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贯给予重点关注。近年来,立项安排了多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于改善青田、缙云县乃至丽水市的交通面貌,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于青田季宅引坑至缙云石笕公路的建设问题,我厅将会一如既往地予以关注,积极与丽水市、青田县、缙云县交通部门加强沟通,根据规划对该公路的线位开展论证等前期工作,并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项目的轻重缓急、资金筹措、土地报批等因素,统筹考虑项目的建设问题。
感谢代表们对浙江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