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临政发〔2009〕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临汾市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二日
临汾市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根据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09年市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
一、罗清宇市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市人民政府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市人事局牵头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和培训,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
2、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实施富有吸引力的留住人才、引进人才政策。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编办牵头的工作
1、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扎实推进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人事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1、2009年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152.18亿元,增长8%左右;一般预算收入56.2728亿元,增长8%左右。协同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大教育投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19.7亿元,比去年增长28.4%。
3、支持贷款公司、信用担保等金融机构发展,提高融资效率。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银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监察局牵头的工作
1、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政府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严查权力寻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惩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2、继续清理不合理行政收费项目,对重点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严肃查处“三乱”行为。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3、继续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整治,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协同单位:市煤炭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
4、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行政许可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做到全面高效服务。
协同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工商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各部门。
(五)市审计局牵头的工作
加强审计监督,组织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各项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促进廉政建设。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徐树荣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重点工程建设
1、临汾南片平川区天然气接入工程,总投资3亿元。(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临汾民航机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6亿元。(省、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机场筹备处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气象局、交通局、地震局、文物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3、临汾至吉县高速公路项目。(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临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公路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局、文物局、水利局、长途线务局、移动公司、网通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塔儿山、二峰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总投资24.7亿元,其中09年投资4000万。(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安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5、大同至西安高速铁路临汾段建设项目。(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文物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山西中南部出海大通道临汾段建设项目。(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文物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7、临汾市区屯里桥-土门一级公路工程,总投资2.5亿元。(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8、临汾市一级客运站建设工程,总投资1.15亿元。(市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