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0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贵阳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四日
贵阳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有效预防和成功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进一步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单位
(一)区、市、县人民政府(11个)
云岩区人民政府、南明区人民政府、花溪区人民政府、乌当区人民政府、白云区人民政府、小河区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政府、修文县人民政府、息烽县人民政府、开阳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重点部门(29个)
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绿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广电局、市乡企局(市煤炭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物价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气象局。
(三)市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及单位(54个)
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档案局、市旅游局、市蔬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城镇工业联社、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移民开发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贵阳陆军预备役工兵团、贵州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炮团、市规划设计院、市建筑设计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贵阳日报社、贵阳电视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贵阳学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贵阳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土地储备中心、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贵阳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商业银行、市公交总公司、市供水总公司、贵州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市供电局、贵阳煤气气源厂、贵阳矿山机器厂、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