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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处置企业工资拖欠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2职责分工

  2.2.1州处置企业工资拖欠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州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责成事发地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做好矛盾缓解和化解工作;审查批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处置工作的步骤和重大措施,组织领导处置工作的善后事宜。

  2.2.2州处置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执行指挥部的决定;及时收集、研判、报告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时间、地点、起因、性质、规模、动态);传达指令;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制定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方案的实施;总结、报告处置工作。

  2.2.3县(市)处置企业工资拖欠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确定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研究、制定事件处置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实施并加强监督;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向州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完成州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2.2.4现场指挥部职责

  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组织实施处置方案,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处置工作的重大步骤和措施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州、县(市)指挥部可根据情况派员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2.2.5相关部门职责

  2.2.5.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因拖欠工资引发的争议,要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及时处理。

  2.2.5.2公安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和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2.5.3监察部门:对有关部门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调查,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2.2.5.4经贸部门:负责解决所属企业因关闭、破产、改制重组过程中的职工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2.2.5.5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领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所产生的各项工作,并协助做好劳动者工资核实,责令建筑企业立即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对违法建筑企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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