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抓住突出问题和影响决策落实的关键,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检查。通过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认真解决政令不畅等问题,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的真正落实。
(一)认真抓好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发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文件出台和召开重要会议后,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并明确督查落实的内容和方式方法。要及时全面掌握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跟踪分析,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保证重大决策的有效实施。对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会议,明确报告时限的,要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告;没有明确报告时限的,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适时报告进展情况。
(二)认真抓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结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具体要求,对所承担的任务进行分解立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切实开展好督促检查工作,对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和需要本地区、本部门落实的事项,都要及时拟定督促检查方案,适时组织督促检查,按时反馈督促检查情况。
(三)认真抓好市政府成员会议、常务会议和业务会议以及其它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对各类会议决定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是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的关键环节。
(四)认真做好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的查办落实工作。对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进行专项督查,是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做好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查办落实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出现的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报经领导同志批准后主动进行督促检查。
三、完善机制推动督促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督促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措施,努力使督促检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健全督查工作责任机制。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度和承办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凡督促检查事项,都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好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