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单位:质检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三)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县城以上、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在农村基本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举报调查处理率达100%,及时查处市场上“三无”、过期和霉变等不安全食品。
2.主要任务。
(1)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紧紧抓住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户、食品送配户、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经营户等源头,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大力推广运用三联单活页台账、“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县城以上、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销售者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在农村地区基本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所村挂钩”、“所区(社区)挂钩”工作,全面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食品安全“所村(区)挂钩”。
(2)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的监管,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行批批检验和索证索票。严厉查处以非食品添加剂充当食品添加剂、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特别是有毒有害添加物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及时清查市场上的“三无”、过期、霉变、假冒伪劣等不安全食品,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布质量监测通报和消费警示。抓好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工作。开展酒类流通市场整顿,规范酒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维护酒类商品消费安全。
(3)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主要责任单位:工商部门、商务部门)
(四)餐饮服务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餐饮单位年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强化对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检查和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持证率达100%,对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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