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本次医疗卫生机构烟草流行监测工作内容包括:干预前的无烟环境观察和人群调查以及干预后的无烟环境观察、人群调查和效果评估。
(一)无烟环境观察
通过观察了解样本医疗卫生机构的无烟环境,并采用照片和文字等形式,记录样本医疗卫生机构内烟具、控烟标识的位置和数量、人群吸烟和被动吸烟情况以及样本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情况。
干预前和干预后观察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相同。
1.观察场所:医疗机构的门诊候诊区、病房、手术室门口等候区、工作间、走廊、电梯、厕所;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大厅、走廊、电梯、工作间、会议室、厕所;各机构内的小卖部。对于没有标注吸烟区和无烟区的场所,要求全部观察。如场所划分吸烟区和无烟区,则只观察无烟区内的吸烟状况。
2.观察内容:详见调查问卷《无烟环境观察记录表》。
3.观察时间:每类场所观察3天,每天在固定的时间观察固定的场所,每次观察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次记录当天观察到的情况,不要对没有观察到的情况采用询问的方式进行了解。
4.拍摄照片:在观察同时需要拍摄照片,照片内容包括该场所的建筑外观、内部情况、场所内禁烟标志、场所内吸烟区标志和所观察到烟头的位置。将所拍摄到的照片进行整理,保留清晰的照片并命名,并将在每个场所拍摄到的照片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
(二)人群调查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同时采用拦截调查的方式对来医院(不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就诊或陪同人员进行调查,以了解机构内吸烟和被动吸烟情况以及医务人员提供戒烟服务的能力。
干预前和干预后人群调查的方法、内容和要求相同。
1.机构内工作人员问卷调查: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医护、行政及后勤人员名单(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取100人进行调查,如机构人员不足100人时则全部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多抽取10%的样本用作换样。在干预前后分别进行抽样,抽样过程文件需保留并上报。机构内工作人员问卷可在调查员的指导下由被访者自填,调查内容见《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调查表》。
2.医院内成年就诊者拦截调查:采用拦截调查和面对面询问的方式,在每个样本医院调查就诊人员20名,其中门诊就诊者10名,住院人员10人。要求年龄在18─80岁,注意年龄和性别比例,即18─39岁和40岁及以上各半,男女各半。如果样本是儿童医院,可调查18岁及以上陪同人员。调查内容见《拦截调查表》。
四、干预活动
各试点市、县(市)的干预活动需包括控烟政策的制定、场所干预、人群干预、社会动员四个方面。各样本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当地爱卫办和相关专业机构的指导下,按照《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和《医院控烟手册》开展无烟环境的建设,按本方案的规定记录并上报相关活动内容。各试点市、县(市)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小组需按进度收集样本医疗卫生机构干预活动情况,并上报省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小组。
(一)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各试点市、县(市)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求样本医疗卫生机构按照《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和表3中的策略,制定各自的干预计划和具体活动内容,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活动。
表3 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策略和推荐干预活动内容
策 略
| 要 求
| 推荐的干预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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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
| 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制定或修改样本医疗卫生机构具体的控烟政策
| 1.成立由机构领导层参加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2.邀请相关专家,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制定或修订机构内具体的控烟或无烟政策;
3.将新起草或修订后的政策在机构内进行发布、征求意见或组织公开讨论;
4.利用当地媒体对经过领导层肯定、专家论证和征求过职工意见的控烟或无烟政策进行公开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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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干预
| 开展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宣传活动,减少样本医疗卫生机构内被动吸烟暴露水平
| 1.明确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开始日期并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机构内的领导在公众场合宣布或承诺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并配合媒体进行报道;
3.禁烟标志的制作和布置;
4.其他相关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发放;
5.对禁烟区域的宣传和监督执行,定期督导和反馈改进;
6.设立监督员,加强机构内无烟政策的执行和评估力度;
7.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在机构内开展控烟评比活动;
8.鼓励在机构内开设戒烟门诊;
9.组织媒体跟踪报道,加强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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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干预
| 对机构内所有在职人员进行戒烟干预,降低机构内人群吸烟率
| 1.机构内领导层的讨论;
2.机构内在职人员的讨论、引导和动员;
3.向机构内在职人员和来访者传播禁烟区的设置;
4.对护士、保洁员、保安等的培训,明确职责,提高劝导技能;
5.对机构内在职人员进行定期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人群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度,改变人群对控制烟草流行的不正确的态度和行为;
6.利用机构内条件或邀请专家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吸烟者戒烟。
7.将控烟工作纳入机构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控烟先进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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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动员
| 通过健康教育手段和各种传媒的作用,进行社会动员,帮助人群了解与控烟相关的活动和知识,提高机构内人群对无烟政策的知晓率和执行力
| 1.利用平面广告、立体广告、媒体报道、知识讲座等活动进行社会动员;
2.在无烟日期间结合主题开展宣传周活动;
3.在其他有意义的节日或活动期间配合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4.树立典型并进行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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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大众媒体宣传
各试点市、县(市)应结合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世界无烟日活动,通过多种传播媒介进行控烟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控烟的支持性环境。主要的大众传播媒介包括报纸、电视、广播、杂志、平面广告或立体广告、网络、宣传折页等,要求至少使用三种以上传媒或传播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在大众媒体上的宣传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做到有效分发宣传折页等传播材料。
(三)控烟能力培训
各试点市、县(市)应积极组织开展当地的控烟能力培训,提高卫生工作者、媒体以及其他各部门的控烟工作能力。培训内容包括吸烟和被动吸烟的危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球烟草流行报告》(MPOWER报告)、《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等有关控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策略。
(四)建立戒烟门诊,提高戒烟服务能力
各试点市、县(市)应积极提供戒烟服务,如建立戒烟门诊、开通戒烟热线等,以帮助吸烟者戒烟,降低人群尤其是医疗卫生机构内人群的吸烟率。
五、评估
(一)过程评估
过程评估由试点市、县(市)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机构,按照《建设无烟机构过程材料上报清单》(表4)和《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烟草流行监测工作相关材料上报内容和时间》(表5)规定的内容、范围,负责具体的评估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进度报省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