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尾水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
(渝经环资〔2009〕26号)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请审批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尾水发电项目可研报告的报告》(渝中法唐沱文〔2009〕48号)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我委组织专家审查后认为:企业利用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发电,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项目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因此,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该尾水电站建在污水处理厂内,装机容量2×500kW,配置安装两台HLA551-LJ67型水轮机,两台SF500-10/1430型发电机。同时配套建设压力前池,压力隧道,竖井厂房,原水隧洞等设施。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130.6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91.41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473.92万元,其它费用265.3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
三、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2年,于2010年底建成投运。
四、节能和环保效益